髻,腰上没有佩玉,而是佩了一枚野猪獠牙作为饰物以示勇武,并未像其他赵国游侠那般带葳蕤样式的曼胡之缨,而是只简单用一块青色帩头包住发髻。
其实没有包住。
因为他的行为太过放荡不羁,大半头发都散落下来,引来众人围观,不过他并不在意,依旧将全部注意力放在手中那壶美酒上。
“好酒,好酒,闻名天下的赵酒果然甘美香浓。”
赵国美酒醇厚香浓,本就天下闻名,再加上灭掉中山国后,吸收了中山国的酿酒技术,因此味道更上一层,甚至有很多游侠士人会专门为了品尝赵酒来到邯郸。
看来这人似乎也是为了赵酒才来到邯郸的,不过他反应也太大了吧?
他旁若无人地在集市上饮酒,饮至酒酣,便自顾自地拍手和歌与市中,不顾旁人目光,而后又叹息道:“这酒味道虽美,可终究是少了些什么。”
姜珂心想:少了两盘花生米。
那位游侠高声呼喊道:“贾媪,再来一壶新酒。”
酤酒的老板娘衣带生风,快速走到这位游侠旁边,却不是给他新酒,而是轻抬脚尖,踢了一下他的小腿,不悦道:“荆卿,你已经白喝了我两日新酒。”
她伸手:“给钱。”
荆卿看向贾媪,时间仿佛一下子停止了,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尴尬的气氛,过了一段时间后,眼看贾媪脸上的怒气没有丝毫消失,反而愈演愈烈,大有一副你再不给钱我就把你绑了送到官府里的气势。
于是荆卿解下自己腰间的佩剑,递到贾媪面前:“这把剑给你,就当是用它抵债了。”
老板娘语气泼辣道:“我这里是酒肆,可不是收杂秽之物的地方,别什么东西都往我这里丢。”
姜珂这才注意到,这位名叫“荆卿”的游侠少年的佩剑和其他游侠的佩剑稍有不同,他的剑……没有剑鞘。
这剑被一块乌布缠绕,剑柄处缠布稍微松懈,露出里面剑刃的庐山真面目,剑身已锈,其中一面剑刃锋利尖锐,磨得发亮,而另一边却被铸造成密密麻麻的锯齿状,上面还生出了褐黄色的锈垢。
姜珂倒吸一口凉气。
别的侠客用剑都是物理攻击,这位是在研究化学攻击。
他都不敢想象这把锯子一样的长剑捅入肉里,生锈的锯齿来回割着皮肉,锈垢接触血肉后造成感染,引发破伤风,发起高热,因为没有消炎药,最后只能慢慢地迎接死亡。
嘶……
此子,恐怖如斯。
荆卿丝毫没有因为提议被拒而面露难看之色,反而收起锈剑,朝着人群中呼喊:“谁愿为我付了这顿酒钱,再每日提供足够的美酒,我便同意当谁的护卫,能保他平安。”
你要是这么说的话……
姜珂看向荆卿,对于他的话有点心动。
归秦之行指日可待,路上指不定遇到多少波刺客呢,作为未来统一天下的始皇帝,嬴政的生命安全肯定有保证。
可自己一个小孩子,虽然平时也有锻炼,强身健体,但总体还是刺客顺手就能解决的水平,细想起来,还真需要一名护卫。
就是这人看起来性情放荡,行为散漫,怪随心所欲的,也不知道他真实水平到底如何。
姜珂心中狐疑未决,纠结再三,荆卿已经将壶中美酒一饮而尽,借着酒劲舞了一段剑术,身姿飘逸,柔中带刚,看起来很有气势。
姜珂虽然看不明白剑术,但就是感觉他的剑术……挺厉害的。
这一定是特别的缘分,他就是我命中注定的护卫,否则为什么他昨天不赊酒,前天不赊酒,偏偏今日我来市集才赊酒?
而且,最重要的是,听他口语,邯郸腔很生疏,不像是赵国人。
这样想着,姜珂已经开口问他:“敢问侠士是哪国人?”
荆卿瞄了一眼她:“卫,在下卫国朝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