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走了两步发现身边没了人,孟晚秋转身问道。
裴行之摸了摸鼻子,“那个,我想起来要买点东西,晚晚你在这里等我一下好吗?”
‘晚晚’是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时候,裴行之就这么叫孟晚秋。一开始孟晚秋还有些变扭,听多了也就习惯了,不过她才不那么肉麻,就是硬邦邦地叫裴行之的名字。
连孟家人叫的‘行之’,她都不肯叫,总感觉有些奇怪。
“行,去吧,早点回来。”孟晚秋朝裴行之挥挥手。
裴行之有点不放心,把身上的钱给了孟晚秋一部分,“不要乱跑,要是不想等,你就自己先进去逛着。”
“知道了知道了,快去吧。”真是的,总把她当小孩子,她前世一个人去过的地方不知道有多少,从来没出过事情。
这县城才多大,她连皇帝在的都城都去过,那可是生活着上百万的人口的大城市,对她一点影响都没有。
裴行之一步三回头地离开,孟晚秋看得不耐烦,觉得这男人真墨迹。
等看不到裴行之人影,孟晚秋仰头看向这栋白色高楼,嘴里喃喃道:“故城卫生院,去卫生院干什么,难不成生病了,不可能啊,天天给他把脉,没发现什么问题啊?”
孟晚秋现在不像刚结婚的时候,怀疑裴行之身体虚了,但是她还是很关心他的身体,每个月都会给家里人熬补身体的药膳。
裴行之身体原本有些小毛病也被她调养得差不多了,孟晚秋甩了甩脑袋,不去想这些东西了,等裴行之回来直接问他就是。
孟晚秋在供销社前面无聊地踢腿,四处观望,咦,余光注意到某个身影,孟晚秋定睛望去。
还真是她啊,孟晚秋诧异。
好久没回村的江秀秀。
江秀秀从孟晚秋对面的马路走过,神色有些慌张,时不时往回看一眼。孟晚秋注意到江秀秀穿着一件浅黄的衬衫,下摆塞进裤子里,裤子也不是大众的宽大板型,而是浅蓝色有些硬的布料,裤脚是收紧的,把江秀秀年轻凹凸有致的诱人曲线勾勒出来。
脚上穿着的也不是布鞋,而是带着几厘米高的皮鞋,孟晚秋不知道这是什么鞋子,只是感觉挺好看的,把江秀秀的腿拉得很长。
这样的江秀秀从大街上
走过(),不知道吸引了多少人的视线。
孟晚秋本来不想多管闲事的?[()]?『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直到她看到江秀秀后边出现的两个男人时,她改变了主意。
两个男人离江秀秀距离不近不远,神色淡定自然,仿佛就是随便出来走走一样。
但是这两人瞒不过孟晚秋,她没有错过两人眼中隐藏的恶意,前世孟晚秋见过形形色色的人,坏人自然也不少,她所在的杀手组织首领就是一等一的恶人。
孟晚秋并不喜欢江秀秀,但也不想江秀秀被这些人糟蹋。
眼看江秀秀竟然往巷子里面走去,两个男人也紧随其后,顾不得其他,孟晚秋连忙追了上去。
这条巷子四通八达,孟晚秋第一次进来,开始用起来前世的技能,迅速做下自己才能辨识的记号。
眼看那两个男人消失,孟晚秋加快步伐,紧随其后。
大概走了四五分钟,孟晚秋突然听见一声尖叫,随后又消失了。
孟晚秋意识到江秀秀已经被那两个男人抓住了,赶忙追上去,绕过一个拐角,江秀秀跟两个男人就出现在孟晚秋眼前。
江秀秀被扑倒在地上,衣领被扯开,露出一抹亮眼的白色,一个男人在江秀秀后面捂住她的嘴巴,另一个男人坐在江秀秀身上,擒住江秀秀反抗的双手,笑得一脸淫邪。
眼看孟晚秋突然出现,捂住江秀秀嘴巴的男人怔愣一下,随即狰笑一声,“又来一个漂亮的小妞,这下咱俩有福了。”
江秀秀注意到来人竟是孟晚秋,眼里闪过一丝绝望,怎么是她,难不成今天她江秀秀就要栽倒这里,被这两个畜生糟蹋。
压在江秀秀身上的男人往后瞧了一眼孟晚秋,眼睛一亮,迫不及待地说道:“秃子,把地下这女的抓住,我喜欢这样的,让我来对付新来的这个。”
说完,另一个死死抓住江秀秀,喊秃子的那个男人从地上爬起来,“小美人,那么喜欢哥哥啊,竟然还主动找上门来,放心,待会儿哥哥肯定对你温柔——嗷。”
孟晚秋眼中闪过一丝寒意,不与这个恶心男人多言,快步上前借着冲力,跃在半空,朝男人的胸口狠狠踢去,男人措不及防倒在地上,捂住胸口哀嚎了两声。
后面捂着江秀秀的男人见状,意识到孟晚秋是个练家子的,眼底露出浓厚的恶意,提醒摔倒在地的男人,“黑虎,用刀子,这小娘们练过。”
江秀秀有些惊喜,没想到孟晚秋竟然会功夫,那她是不是有救了。
男人顺势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朝孟晚秋走过去,“臭婊子,敢揍你虎哥,敬酒不吃吃罚酒,看老子今天不收拾你。”
孟晚秋面不改色,注意到男人动作没有章法,没有练过武功,只是力气比旁人大了一点而已。不过她也没有放下警惕,前世她对比那些内力深厚武功高强的对手,就是凭着小心谨慎才活了下来。
跟男人过了几招后,孟晚秋找到对方的漏洞,男人的左膝动作明显慢了半拍,想来是有暗伤,孟晚秋蓄积力气,找到机会重重地踢在
() 男人的左膝盖骨上,响起了“咔嚓”地脆响,男人顿时抱住腿躺下,疼得脸红脖子粗,哀嚎声压抑在喉咙里。
趁他病要他命,孟晚秋跳到男人上方,握紧拳头狠狠打在男人脸上,知道把人打迷糊过去,没有力气再反抗为止。
叫秃子的男人,见到孟晚秋那么厉害,顿时新生退意,从腰间想要摸出刀来,想要带走江秀秀做人质。
江秀秀也不是个傻的,感受到男人的小动作,朝男人的手腕狠狠咬了一口。
秃子感受到手腕的剧痛,大骂一声,“贱人,松开。”
江秀秀此时还有点骨气,哪怕男人打她的脑袋她也不松开,一直咬进肉里,尝到了血的味道,才被秃子狠狠甩到墙上。
孟晚秋注意到这边,从叫黑虎的男人身上离开,朝着秃子过来。
秃子顾不得鲜血直流的手腕,转身就要逃跑,但是又怎么逃得掉,成功被孟晚秋打晕过去。
江秀秀靠在墙上,头发散乱,脸上也被打出了青紫,原本干净漂亮的衣服这会儿变得脏兮兮的,整个人狼狈不已。
看着孟晚秋,江秀秀心里很复杂,她很讨厌的人竟然救了她,这下子江秀秀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孟晚秋,想了想,还是只问出了这句话:“你到底是谁,你是真的孟晚秋吗?”
孟晚秋一愣,“你有病吧,我不是孟晚秋你是?”
江秀秀脸一黑,她果然还是讨厌孟晚秋,“算了,我给你说这些干什么,不管你是谁,今天这事算我欠你一个人情,从今以后咱们井水不犯河水。”
江秀秀可记得那两个人不仅要糟蹋她,糟蹋完还要把她买了,如果不是孟晚秋出现,她这辈子就完了。
孟晚秋听不懂江秀秀再讲什么,直接无视她的话,“得了,想想该处理眼下的事?”
江秀秀看到晕倒两个男人,眼里露出一阵厌恶,嫌恶地挪开视线,“你打算怎么办?”
孟晚秋:“我是想着,咱们一个人留下来看住他们,一个人去报警。你想留下还是去报警?”
江秀秀当然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后怕道:“当然是去报警了,不然这俩个畜生中途醒来,我不是完蛋了。”
孟晚秋想想也是,“那你快去快回。”
其实孟晚秋是担心裴行之,她走了那么久,对方找不到她不知道会急成什么样。
“对了,你走出巷子后,看看裴行之有没有在供销社门口,如果看见他就告诉他我的下落。”
江秀秀撇嘴,莫名觉得被灌了一嘴狗粮,“知道了,那我走了。”
孟晚秋摆摆手。
此时,供销社门口,裴行之站在电线杆下面,手里握着去卫生院买来的保险套,内心的后悔快要把他淹没了。
天知道,当他从卫生院出来,却没看到孟晚秋,进供销社上上下下翻了个遍也没找到人时,裴行之整个人像是被雷劈了一样,四肢发寒僵硬,傻傻地站直。
要不是有人告诉好心告诉裴行之,之前站在这里穿粉衣服的姑娘是主动离开的,裴行之真的要疯了。
理智回归,裴行之知道孟晚秋是一个聪明人,无缘无故不打声招呼就离开,肯定是发什么了事情,她才主动离开的。
所以,裴行之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乱跑,在这里等孟晚秋回来才是对的。可理解归理解,什么都不干在这干等,让裴行之很煎熬,脑海中开始播放《红灯记》的片段,主角李铁梅遭受日寇的围堵,面临各种危险……
“呦,还真在这里。”
这时,耳边突然响起了一道耳熟的声音,裴行之望过去,下一秒,瞪大了眼帘,“你怎么搞成这样?”
过了一段时间,江秀秀脸上的伤开始充血水肿,漂亮的脸蛋也变得奇奇怪怪。
江秀秀手轻轻碰了肿起的地方,嘶了一声,不耐烦地说道:“孟晚秋很好,你先跟我去趟派出所,待会儿带你去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