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笙蔫蔫地回到乔羽家,乔羽难得今天下班比她早,正跟只小松鼠似的往嘴里塞零食。
见到她,她塞零食的动作一顿,显得很吃惊。
“林颂突然开窍了吗?”她嘀咕。
又走过来细瞧一眼明笙比平日更饱满潋滟的红唇,唇角的地方甚至沾着血渍,调笑道,“你们这对未婚男女老房子着火了呀,亲嘴还用咬的吗?啧啧,这是饿了多久啊。”
明笙走到镜前,镜中人的红唇不点而朱,色泽艳丽无双。
是被男人滋润过的模样。
面无表情地探手在沾着血渍的嘴角一摸,并没有痛感,反而舌头有点麻,当时他的力道太大了,简直是往死里亲。
手指捻了一下那里的血渍。
并没有伤口,所以这血不是她的。
乔羽最近疯狂想搞男人,见她刚回国就把男人搞得神魂颠倒,不由艳羡。
“哎,你是怎么让林颂爱你爱得要死要活的?”
她虚心请教,又指了指她指腹上的血渍,“你们这是亲嘴还是搞献祭,还带流血的啊。”
“这不是林颂的血。”明笙一语惊人,但除了漠然,再没有多余表情。
“啥?”乔羽震惊脸,“那是哪个野男人的?”
明笙看了她一眼。
乔羽顿时犹如被人打了几十管鸡血,兴奋地凑上来,“傅西洲的?”
一听这个名字,明笙就伤脑筋,拽过一个抱枕,坐在沙发上发呆。
“狗男人想干嘛?”
乔羽也拉过一个抱枕盘腿坐她旁边,“搅黄你和林颂的婚事吗?”
下午和傅西洲的那场谈不上势均力敌的推拉对决几乎耗尽了明笙所有的精力。
以致现在,她神思疲倦,还没缓过来。
她长话短说,将傅西洲的意图简单地告知乔羽。
乔羽听得拳头都捏紧了。
“骂他一句狗东西真的是侮辱我们可爱的哈士奇了。”
“有女朋友了还存心来招惹你,报复完了睡腻了再把你当破抹布扔了,他是出气了,那你呢?”
乔羽义愤填膺,抓过来刚拆的一包薯条,咔咔咔地一通啃。
“他也不想想他妈妈当初怎么伤害你,三天两头对你pua,你走了这些年也没好过到哪去,好好一个美女单了那么多年,还不是他给你造成的阴影太深,搞得你根本不想谈恋爱。”
明笙默然不语。
那年那天,徐茵来家里喝了一杯茶,软硬皆施,还硬塞给她一笔钱,明笙碍于乔羽和廖擎无话不谈,廖擎又跟傅西洲太铁,一直没有跟她说过实情。
所以乔羽并不知道,如今在傅西洲心里,她明笙不过是一个拿了他妈妈钱的贪婪女人。
而她确确实实拿了那笔钱,还用这笔钱支付了在比利时脱产读书的昂贵费用。
明笙心里很清楚。
她没有傅西洲想得那
么人品糟糕,但也没有那么清白无辜。
生活所迫,她一直活得无比现实。
明笙试图忽视傅西洲对她施加的压力,那天她在他的威胁面前,也表现得极其洒脱恣意。
但那只是不甘心被他摆布而已。
内心深处,她很担心他真的会动用钞能力,对林颂的事业予以打击。
在斟酌两天两夜后,她打电话约李京尔吃饭。
当晚,李京尔准时赴约。
几年没变,明笙留着不长不短的头发,李京尔却还是四年前的老样子。
稳重、斯文、内敛,一如既往地给人可靠的感觉。
那一年因为家庭压力,李京尔短暂地离开,前往纽约读法学院。
离开前,他曾经和团队领袖傅西洲闹得很僵,因为他的离开,还在初创时期的Bro面临分崩离析。
但最后傅西洲还是去机场送别他,当时三人团队情绪都很低落,只是男儿有泪不轻弹,男人有时候面上笑着,其实心里在流泪。
后来明笙远走欧洲。
傅西洲陷入人生最低谷,终日沉迷酒精,李京尔风闻,从纽约飞回来看兄弟。
两人不知道聊了什么。
明笙只知道,后来当傅西洲实在坚持不下去,孤身远赴纽约,李京尔在父母和兄弟之间,最终选择了后者。
他从法学院退学,卖车退房,打包行李,跟兄弟一起飞回国。
后来便是三人轰轰烈烈的热血创业史。
他们只用短短四年时间,便造就了一个商业神话。
现在李京尔就端坐在明笙面前。
作为身家惊人的商界新贵、Bro的首席财务官,他还是保持着学生时代时的谦虚平和,也依然是明笙记忆里那个举止稳重、波澜不惊的清城大学学生会会长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