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的自己快要死了, 生命只剩下最后几天。
乳腺癌晚期,癌细胞扩散到了全身每一个器官里,没有任何治愈的可能性。
乳腺癌的靶向药每个疗程需要一万元。可那时候的她, 身上连一百元都凑不齐,家产通通被王书峰骗了个精光。
签署了放弃治疗的同意书后, 她主动离开了医院,坐上了一辆大巴, 回到了自己长大的城市, 选择了落叶归根。
第一站是乡下老家, 由于过度开发的缘故,老家的绿水青山已经消失不见,外婆的老房子也被推平了,她站在一片断垣残壁中间, 默默和过去做了个告别。
接着是上山扫墓。她在外婆的坟前跪了下来, 磕了三个头, 最后一次拔拔草, 供上祭品, 插上一根杨柳枝。
这是老家的习俗, 老人常说:坟头插柳,枯木逢春,就可以让先人早日投胎轮回, 重生再世。
“外婆,再见了,薇薇最后一次来看望您。”
“孙女不孝, 连您留给我的房子, 也被王书峰这个骗子给骗了去……”
“世道艰难, 人心险恶, 我真的好累好累……我活着也没意思了,还不如跟您一样,长眠在老家的黄土之下……”
她磕了几个头,随着她的动作,一丝丝绛红色的血,顺着手臂流淌下来。
再摸了摸胸前被挖穿的窟窿,能摸到很硬的东西,是几根骨头支撑着残躯。
她只有60多斤,在癌症的折磨下,全身瘦的只剩下这一副白森森的骸骨,还能撑得起一个枯槁的头颅。
祭拜完毕,她回到了镇子上的小旅馆,打算收拾好遗物就去山上挖一个洞,躺进去,吃安眠药,告别这人世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把自己的身躯化为大地的养料。
结果整理遗物的时候,她无意间翻出了一本旧日记,署名是秦浚生。
她想起来了,这是一个高中暗恋过自己的男生,写给自己的日记,不知道他的坟墓今年可有人去扫?
她觉得自己很可怜,但觉得这个18岁就殒命的秦浚生更可怜,好像可怜的人总会同病相怜——
秦浚生死于白血病,这是一种癌症,她即将死于乳腺癌,也是一种癌症。
时隔十年,她再次翻开秦浚生留下的文字,一行行简单的字句,透露着一个少年无比真挚的初恋情怀。是小心翼翼到不敢靠近,是害怕她知道,又害怕她不知道。
她不禁臆想起来:曾经有个男生名叫秦浚生,他是奥赛班的班长,他无数次徘徊在我的窗边,我却根本不认识他。
他……长什么样呢?
上帝没有给他们安排任何缘分,而她希望在死之前,最起码知道他长什么样。
于是,她打算去给这个叫秦浚生的男生扫个墓,算是报答他曾经喜欢过自己一场。
她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哪怕是濒临死亡的时候,也想着去回馈世间一切美好的感情。
于是,翻开高中同学的通讯录,她打了无数个电话,终于联系上一个叫蒋杏珺的奥赛班同学。
十年前,奥赛班的副班长蒋杏珺一直暗恋着秦浚生。秦浚生去世以后,蒋杏珺还打听到了他的坟墓所在,她每年都会给他扫墓。
看在老同学的情分上,蒋杏珺告诉她:秦浚生葬在一个依山傍水的陵园里,离一中只有五公里。
他生前最喜欢的花是香水百合,别名卡萨布兰卡,天上百合。
自从他去世以后,每年都有不少从一中奥赛班走出来的学生,前去他的坟前祭拜献花。他的爸爸妈妈也安排了专人,每天在他的坟墓前摆上一束洁白的百合花。
你进了陵园以后,去寻一座摆满百合花的墓,那就是秦浚生他长眠的所在。
蒋杏珺的语调里有些悲伤:林薇,这么多年过去了,很多同学都把他给忘了,好像他不曾来过这世界一样。
我很感激你,还记得他曾经存在过。
……
第二天,她起了个大早,安安静静赶到了那个陵园里。
果然和蒋杏珺说的一样,秦浚生的坟墓前摆满了百合花,花瓣上还沾满了露水,在晨光下熠熠生辉。
坟墓上镶嵌着一张他的照片,她终于看见了,十年前暗恋自己的男生,长的是什么模样。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俊俏端正的少年,真的是比电视上的小鲜肉还好看,怪不得,那么多高中女生曾为他哭泣。
这一下子,她有了些懵懂的少女情怀。
甚至觉得自己太干瘦了,身上有两个血窟窿,乳腺的部分被挖掉了,衣服也很乱七八糟——今日来的时候太匆忙,根本没有好好打扮一下。
她这样邋里邋遢的姑娘,根本配不上这个英俊帅气的男生,所以说:他怎么可能喜欢我呢?!
爱情真是一桩不可思议的奇迹,真的跨越了所有的隔阂与差距。
但是这些都不重要了……
他们错过了就是错过了,爱情从未开始,也没有结果。
时隔十年,秦浚生也不会知道她来看望他了……
按照老家的习俗,她先拜了拜,再在他的坟前插上了一枝柳条,保佑他早日重生,下辈子无病无灾。
做完了这一切,她刚想站起来,身体却不再受大脑控制,忽然往旁边一歪,紧接着,脑海中嗡地一声作响,眼前一黑顺势倒了下去,再也没有爬起来。
不知是体内的哪根血管破裂了,眼前的一切都模糊不清,瞳孔冲了血,好像有血海在蔓延,死神的脚步翩然而至。
她并不惧怕死亡,却在临死前,看见了照片上的秦浚生在冲着自己笑,这笑容好似一首镇魂曲,抚慰了她的灵魂。
她也冲着他笑了笑,咽下一段话:“谢谢你,曾经喜欢过我。”
“如果我有下辈子的话,我一定会告诉自己,可以用我的造血干细胞去拯救你,让你避免英年早逝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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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样的话,我们两个……说不定可以一起活下来的……
“秦浚生……你说好不好?”
“我们,下辈子再见。”
她真的料想不到,自己最后的遗言,会是留给一个完全陌生的少年,只因为他和自己同病相怜,只因为她是在他去世以后,才知道自己居然和他骨髓匹配。
说完这段遗憾的留言,她再也撑不起沉重万钧的头颅,干脆枕在他的坟前,陷入了最后的长眠……
当一切归于平静时,坟头的柳条停止了随风飘荡。
随着她的与世长辞,柳条却好似枯木逢春,开始抽出一片片新芽。
绿叶蔓延婉转,顺着她的身躯攀爬,爆发出一阵阵春意盎然,开出一朵朵金灿灿的花穗。
转眼之间,她亲手插上的柳条,成长为青青蔓蔓的一株柳树,矗立在他和她一起长眠的坟茔之畔。
家乡的老人曾说过:如果坟前的柳条枯木逢春,那么,你和你想念的人,就离重聚不远了……
一语中的。
死亡过后,迎接自己的是重生。
再次醒来,她重生回到了高二那年的春天。
那一节体育课上,她在操场上第一次听到了“秦浚生”这个名字,听说他是学霸,听说他得了白血病,接着做了一场重生之梦,知道自己和他抗原白细胞全匹配。
于是她主动去寻那个叫秦浚生的男生,主动捐献造血干细胞,给他一个活下去的希望……
再给所有罹患癌症的人,一个活下去的希望。
这就是她重生于世的意义。
……
午夜梦回,噩梦已散尽。
风轻轻的吹开了窗纱,一束月光溜了进来,照亮了她脸颊上的两行泪水。
林薇怔了怔,她抱着薄被呆呆坐了一会儿,接着迸发出一声摧心折骨的恸哭。
她终于回想起自己重生之前的结局了。怪不得从一开始,她想拯救秦浚生的渴望那么强烈。
怪不得,她想研究癌症靶向药的愿望那么坚不可摧。
原来那都是上辈子的遗憾,她没有拯救秦浚生,也没有拯救的了自己的生命。
回望这一辈子,她拯救了秦浚生,成了他的妻子,还开启了廉价靶向药的研究方向,给无数的后来者一个希望。
那么,她还有什么不甘心的呢?
所以,上辈子的我,请你瞑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