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芬眯起眼睛:“我昨天就想问你,那件黑色毛衣哪儿来的?是不是小元给你的?”
林德明抿起嘴,点头后问:“我是不是胖了?”
不然不该穿不下。
“她给你三件毛衣,其中一件合身,一件又小又紧,还有一件完全穿不上,颜色甚至是大红色,你哪怕怀疑自己胖了,都没有想过这三件可能是咱们一家三口一人一件吗?”李玉芬帮他把开衫拽下来,套在自己身上,大小正好。
林德明有些心虚,但忍不住替自己解释:“昨天穿黑色毛衣,她夸我了。”
所以他才以为这三件都是给他的,还怀疑过元湛英在量尺寸方面是不是水平忽高忽低,为了不打击她的自信心,硬是把尺码不合的毛衣往上套。
李玉芬又去他房间拿出黑色那件,指挥林同书换上,物归原主的毛衣显露出真正的风韵,穿上斯文儒雅。
林同书照了照镜子,推推眼镜,挺满意,不脱了。
元湛英再过来的时候,就看见林家三口人穿着她送的新年礼物。
林同书特意向她表示了感谢,随后问:“你记得我那套紫砂茶具放哪儿了吗?”
元湛英下意识看向林德明。
林德明拉过元湛英,推进厨房,随后转头对林同书倒打一耙:“天天乱放乱买,我们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哪里知道你把东西藏在哪儿了。”
两人四散奔逃。
李玉芬笑呵呵的看着,突然有感而发:“你看他们两个真好玩,像小两口。”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林同书仔细看了看,眉头微微皱起来。
李玉芬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维里,期盼道:“如果儿子今年能真给我带回来个儿媳妇就好了,我死都瞑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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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房门被轻轻敲了三下,林德明的头探进来:“爸,你找我?”
林同书示意他进来,又摘下老花镜,问:“你在追小元?”
林德明吓了一跳,赶忙否认:“怎么可能?她只是个保姆而已。”
“保姆怎么了?”林同书听出他语气里的高傲,驳斥道,“她靠双手养活自己和女儿,干活认真负责,和你大学教授的工作没什么不同,你们是平等的。”
“我没有看不起保姆的意思,”林德明赶忙解释,“只不过,虽然在政|治正确上,人人平等,但在普罗大众眼里,她和我还是有不小的差距吧?她喜欢上我正常,我喜欢上她岂不是很奇怪?”
“有什么奇怪的,”林同书不赞同他的观点,“每个人喜欢的点不同,难道非要从众?”
林德明再次摇头:“她不符合我对未来妻子的任何一条标准,按正常逻辑,我应该不会喜欢她,就算喜欢,也不会追她。”
他还需要主动追求?开什么玩笑,他不主动的时候,女人不扑上来就算谢天谢地了。
“那就离她远一点,”林同书认真道,“现在她已经有了稳定的对象,你们要注意分寸……”
“她和那人已经分了。”林德明打断父亲的话,没敢说是自己搅和两人分的,不然面前人得打断他的腿。
“不管她的感情状态如何,你尚未娶妻,既然不想和她在一起,自然应该保持距离,”林同书表情严肃道,“你不要耽误人家,听到了吗?”
林德明蔫头耷脑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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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金涛去元湛英之前租的房子那里找了几次,晚上没人,白天又去林德明的楼房找,也没人。
元湛英白天去小洋房,很晚才回楼房,两人完全错开时间,折腾了三四天,竟然没碰上过。
等于金涛白天去完元家,又去租房那里碰运气时,正撞上房东带人过来看房,那双三角眼怎么看怎么眼熟。
他气势汹汹回了家。
张燕已经怀孕五个来月了,但一斤肉没长,偏偏肚子不小,看得人心惊。她现在脱衣服洗澡都不敢低头,肋骨那里一条一条,能透过薄薄的皮肉显露出来。
于金涛看她在化妆,一巴掌拍在梳妆台上,问:“元湛英那个房东是不是你表嫂子?”
他毕竟结过一回婚,不敢多叫人,怕被骂想钱想疯了,所以和张燕这次是简办,只请了张燕那边的亲戚。
十来桌人,女宾那桌就她一个抽烟的,三角眼和烟嗓让人想不记住都难。
张燕放下手里的眉笔,轻描淡写地承认了:“怎么了?”
“你让她把元湛英轰走了?”于金涛怒不可遏地质问。
张燕站起身,回到床上坐下:“房子是我表嫂的,想让谁住让谁住,她不喜欢元湛英,不让住了,这不是理所应当。”
于金涛道:“她们孤儿寡母不容易,没必要这样吧?”
“有你帮衬着,不
容易在哪儿?”张燕捧着肚子,“于金涛,我算看出来了,你只喜欢外面的,不是你媳妇儿的女的。”
当初她在外面,于金涛更偏向她,现在元湛英从婚姻关系中解脱出去了,他又开始心疼元湛英。
谁爱他他糟践谁,谁不爱他他上赶着,这不是犯贱吗?
于金涛没好气地挥挥手。
张燕嗤笑一声:“你要是怕她再被轰出去,给她买套房不就得了?”
“现在都是单位免费分房,谁会花钱买啊!那群想钱想疯了的,一套房敢要五千一万,我花一万块钱买套破房子,真当我冤大头?”于金涛嘲笑她鼠目寸光。
至于建个平房,更不可行,原因无他,批不下来。离婚小半年了,元湛英和于慧慧现在户口还在于家老宅挂着呢,她嫂子不让她迁回去,怕两人分家产。
张燕耸肩:“那就祝她好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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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她多恶毒,在背后下黑手,”于金涛喝得醉醺醺的,早把再不喝酒的承诺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还得是元湛英,我去拜年那天,她提都没提这件事,一点不卖惨。”
一旁的哥们撇嘴,你前妻哪儿来得及卖惨啊?你不是巴巴凑上去送钱了吗?照他看,这俩女的都不行,一个会心疼人的都没有。
于金涛抹了把眼角的水光,扭头问:“小郑,你人脉广,能不能帮我打听一把,元湛英现在住在哪儿呢?我怕她带着我闺女跑了。”
他仰头又干了杯啤的,一抹嘴道:“你不知道,我闺女是个天才,从一到一百,念起来一个不漏,九九乘法表能数到三,鹅鹅鹅那首诗十分钟就倒背如流了,她还会进退位加减法,说将来要考大学——这可是我们老于家第一个大学生!”
小郑拍胸脯打包票:“没问题,哥,你放心吧,保准给你打听得明明白白的,咱们哪儿都有人。”
“哪儿都有人?”于金涛愣了愣,突然问,“钢铁厂有吗?”
“当然有,”小郑乐了,“他们人事主任,是我拜把子的好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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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上班,卫向军刚到单位,就发现宣传栏处乌压压站着些人,与他同组的组员眼睛尖,伸手招呼他:“快过来。”
卫向军凑过去一看,是排班表,可不知道是印刷错误还是什么,他们小组领班的位置,名字不是他的,而是新入职的一个大学生。
他装作若无其事往车间走,随后的晨会中,组长反复确认后,宣布了这个消息:排班表没印错,领班真的换人了。
卫向军在厂里人缘一般。因为父亲的病的缘故,他没钱也没时间和人应酬,鲜少有跟他交好,但他忠厚老实,干活麻利,有不少人对他印象不坏。
他托一个颇有门路的同事打听了一下,一开始还被学历和能力问题搪塞过来,多找几个后,其中一个说了实话,问他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
得罪人?
卫向军的眉毛紧紧地拧着,思考半晌,实在是猜不出这种从单位到家两点一线的生活,能得罪谁。他又给爆料的人买了一兜子橘子和冬枣带过去,这才又知道,原来那人姓于。
——于?
卫向军猛然回忆起皮草、背头和那人鹰钩鼻上细细密密的汗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