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正是人最多的时候,熙熙攘攘簇在一起,有的穿卫衣、夹克,有的穿队服,只有程思稷一身高定西装,混在一群年轻小孩儿里。不少人投来好奇目光,江新停浑身不自在,反观程思稷神态自若。
江新停恨他长相惹眼,风度矜贵,金孔雀似的。在他人生有限的阅历里,程思稷是他见过最具人格魅力的人,他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掌控力,让你沉沦于他的教导。他既不可违背,又极度温柔。
如今除去程思稷爱人的身份,他不过是再普通不过的电竞选手,与他自然而然产生云泥之别。
当年和程思稷结婚,就有不少言论说,他沾了程思稷的光,他不以为意。直到后来他拼命练习,输了他不敢说自己难受,因为别人会嘲讽他打不好也有程思稷托底;赢了也不敢喜形于色,因为会被说是程思稷出得起价,捧得好。
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接受,程思稷的光环遮盖他。
直到后来,如鲠在喉。
他现在的生活不能说尽善尽美,但离开程思稷以后获得的自由,已经足够令他满意。
然而时下这种瞩目重新唤起他对之前那段失败婚姻的回忆,为了不再让程思稷摆着大长腿显眼地跟在身后,江新停找了一个空桌让他坐下,等他打饭回来。
“你吃什么?”江新停问。
“你知道我喜欢吃什么。”程思稷回答。
是。他知道。
这人爱吃酸的。一切番茄系的,还有醋溜系的,烤牛排也要挤整整半颗柠檬。
喜欢柑橘属的水果,酸奶,喜欢抢他打游戏时嘴里含的橙子味的硬糖。
但程思稷胃不好,他早就不由着他。
所以打了山药莴笋、土豆牛腩和一碗鸡汤。转身回去之前,遥遥看到程思稷举着筷子,两只长腿在低矮的餐桌下不太自在地折叠,竟被他看出几分可怜。
他又心软,转身加购一道糖醋排骨,又从自助区拿了两个橘子。
银色的餐盘被重重剁在桌上,溅出去几滴汤汁,险些沾上程思稷的衬衣衣袖,程思稷不以为意,扬了扬眉,以示满意:“谢谢。”
夹一块放进嘴里,程思稷没什么表情,喉结滑动咽下去,又评价:“不太好吃。”
江新停提起眼皮,筷尖含在嘴里,弯起眉眼欣然提示:“程总要不还是去对面世贸天阶吃牛排。”
程思稷又夹一筷,但不是从餐盘里,而是伸去江新停的碗里夹一块山药。
与此同时,江新停感到桌下的鞋尖被程思稷顶到,西裤的棱角轻轻蹭过他光裸的脚腕。
江新停笑意消失,猛地收腿,动作太大以至于带动椅子向后移动一寸,在地板上发出刺耳的声音。
“抱歉,空间有限。”程思稷将对方的惊慌失措尽收眼底,又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整改意见,“我觉得,食堂的外包可以换一下,这里的桌椅太矮,也该换换。”
江新停听程思稷指点江山,皱了皱眉,停下筷子:“你到底来干什么?”
咀嚼山药发出脆响:“买下这里。”
“程思稷!”江新停罕见地喊他全名,对他的插手表示不满。
程思稷提起眼皮,语调降几度:“顺便换掉梁溪。”
江新停瞬间哑然,他不敢也不想为梁溪多言,不知为什么,在程思稷面前,他总处于一种心虚的状态。或许是因为当年离婚是他先开的口,又或是销声匿迹这三年,更可能是他不确定程思稷的心思与感情。
程思稷吃饭快,是多年工作时用餐养成的陋习,几分钟迅速吃完,靠进椅子里剥橘子,顺便好整以暇地看江新停吃。
腮里挤得很满,鼓囊出来,跟十岁吃虾时候的吃相,没有本质区别。
江新停被看得烦躁,头又埋下去一些,躲在碗沿后面像只鸵鸟,下意识也加快速度。
空气里弥散开清新的柑橘皮的气味,在江新停吃完的时候,一枚被剥得很干净的橘子放进江新停餐盘中还空着的一格里。上面的经络去得很干净,每一瓣都透着明亮的橙色。
一顿饭很快结束,面对残羹冷炙,程思稷主动站起身收拾餐盘,江新停愣了愣拔腿跟上。
倒菜时手指沾上油花,好在西装搭在臂弯上,衬衫的衣袖卷至小臂,幸免于难,否则干洗费用又要增加。江新停吁一口气,不打算再让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程总干活,又好意提醒训练室旁边有洗手间。
程思稷拒绝:“去你宿舍看看,顺便洗个手。”
“宿舍有什么好看?”江新停提高音量。
“投资前的考察。”程思稷说,“很有必要。”
有钱是真的可以为所欲为,江新停摁捺住脾气,乖乖带路。不时有队友三三两两错身而过打几句招呼,将他开口同程思稷说话的勇气都打散,又似乎说什么都不合适。一时无话,过分的沉默使人忐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