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混江湖的人大多有些怪。
这黄衫青年姓荆名无命,与温玉有过一面之缘、与傅红雪有过一面之缘,乃是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手中的一柄利剑。
他自己就是有古怪癖好的人。
荆无命好杀人,对于杀人的事情,他总是很热心、总是不肯错过的。
不过他不爱杀一心求死的人。
在他看来,一心求死的人,就好像是一坨砧板上的烂肉,剁开一块烂肉并不能带给他刺激,激起他身体的反应。他最爱做的,就是让注定死在他剑下的人燃起生的希望,然后再残忍地把这希望给掐断。
他杀孤松先生时,就是这样的。
因为只有在夺走这种人性命的时候,他才会感到一种无法遏制的兴奋,才会感觉到自己是活着的。
荆无命身上那种总是令对手欲呕吐的死气,其实也在萦绕着他自己,他形成这样的怪癖,也许与此是有关系的。
不过他还有另一个规矩,那就是不杀孩子。
因为他瞧见孩子的时候,总会想到自己年幼时饥一顿饱一顿、被风吹雨摧的日子,那时若没有上官金虹将他捡回去,他也绝不可能成为如今这柄锋利得令江湖为之胆寒的剑。
这也就是他那日为什么救傅红雪一命的缘由。
他在金钱帮这些年,杀的人不少,见的怪人也不少,实在是见怪不怪了。
但俗话说,怪也是有不同风格的,有些是很低级趣味的,有些却具有高级的趣味。
荆无命冷冷地瞧了一眼这只满身苍耳又披金戴银的傻鸟,一时之间无法欣赏这种奇妙的高级趣味。
……不过他对人世间所有的趣味形式基本都不感兴趣。
他只对一个人付出了自己的情感。
荆无命扫了一眼这茶铺子,只见茶铺子里只坐了两桌人,一桌是个胡女郎与少年刀客,另一桌在角落,只是一个人,这人是个英俊的男人,身上穿的衣裳与手中拿的折扇,都是第一流的,他坐在角落里喝着茶,偶尔饶有兴味地瞧一眼那绿眸的胡女郎。
绝顶的高手,当然都有着细致入微的观察本领,荆无命只扫了一眼,就将所有的一切都尽收眼底。然后他坐了下来,低着头,那双颜色很浅淡的眸子似乎虚无缥缈,什么都没看,眼白与瞳孔好似化作了一体。
他当然也认出了这少年刀客是谁、也认出了那穿着讲究衣衫的英俊男人是谁,但他一点兴趣都无。
白胡子的老板笑着迎过来,弓着身问:“客官,咱们这里有上好的正山小种、金骏眉、南边福建还产一种很不错的茉莉龙珠,客官若想尝尝鲜,不若……”
荆无命冷冷截口:“清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