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时曦出实验室的时候, 外面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他站在外面拐角处的落地窗前,看着外面灯火通明的世界。
长时间的工作让他浑身有种酸痛疲乏感,有点无力。
正准备转身离开公司的时候, 身后就传来的熟悉的声音。
“这次的香水还是主推沈时曦的吗?”
男人轻嗤了一声:“没办法, 人家是首席, 公司的大老板都护着宠着,谁知道是什么关系?”
“别这么说吧,人家的记忆一号确实做得好,他有实力。”
“我说什么了?你可不信, 我听朋友说,他在国外的时候就很混乱,要不然他怎么从当年那么一个穷学生走到如今的地位的?睡呗, 毕竟长了那么一张脸。”
沈时曦神色不变的喝了口手中握着的咖啡。
然后在人说得最上劲的时候转身走了出去。
外面的人似乎没想沈时曦就站在拐角处, 看到他出来的时候整个人嗓子仿佛都被掐住。
沈时曦走到他的面前, 垂下眸子看着明显有些慌乱的人,突然觉得有些无趣。
他轻声开口道:“或许你少说几句话,你调配的香水闻起来就不会那么恶臭了。”
男人明显有些恼, 正准备说些什么的时候,沈时曦伸手拉过他胸前的工牌, 垂头看了看他的名字:
“来这里不久了, 都还不认识你。”
男人脸憋得通红,还带着点惊惧, 沈时曦神色温和的笑了笑:
“现在你的名字我记住了,指不定我哪天心情不好吹吹枕边风。”
说完, 沈时曦笑容下落,面无表情的越过他,将喝完的咖啡纸杯扔进了垃圾桶, 然后离开了这里。
因为过于出挑的容貌,沈时曦不是一次两次受到这样的诋毁了。
最开始他还想着解释过。
后来发现根本没有用,他们不愿承认沈时曦就是只靠自己就比他们强。
既然这样,沈时曦觉得也无所谓了,他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也不想陷入莫名其妙的自证中。
既然他们非要认为沈时曦背后有人,那就这么认为着吧。
比起友好的关系,或许让人感到畏惧更有用。
沈时曦开车来到医院,拎着水果进入到某间病房中,里面一个模样可爱的小姑娘捧着手机,不知道看到了什么“嘿嘿嘿”的笑出声。
“……”
沈时曦将水果放在床头柜上,无奈道:“才做完手术,你能不能消停点?”
芬妮抬起头看到是沈时曦,有些不好意思:“那、那我无聊嘛,还不能看看小说了。”
沈时曦坐在了床边的椅子上,一边拿出一个苹果慢条斯理的削着皮。
芬妮嘴里好一阵子没有味道了,可怜巴巴的看着苹果道:“我还吃不了。”
沈时曦手中的动作不停:“嗯,我削给我自己吃的。”
“时曦哥!”芬妮委屈死了。
沈时曦这才忍不住笑了出来,神情温和的看着她:“所以快点好起来,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耶斯!”芬妮开心的握拳。
芬妮是沈时曦的助理,前阵子刚做了阑尾炎手术。
以前芬妮一直在身边的时候不觉得,直到小姑娘不在了,沈时曦才觉得自己的世界怎么这么安静了?一点声音都没有。
他身边没有什么亲近的人,只有芬妮像是妹妹一样,一直在他的身边。
对沈时曦来说,他们早已不是同事,更是家人。
芬妮突然想起了什么,有些犹豫又隐着欣喜的说:
“时曦哥,本来事情还没定下来,我是不想提前说的,怕是空欢喜一场,但现在应该是90%确定了下来,朝朝……”
沈时曦一愣。
最后,沈时曦从病房里出来的时候,都还感觉自己的大脑在嗡嗡作响。
芬妮说……找到朝朝的线索了。
他找朝朝很多年了,一件事坚持了太久,等真正实现的时候都有些不敢相信,怕是一场梦。
外面似乎是出了连环车祸,陆陆续续受伤严重的病人被推了进来,整个医院瞬间陷入了忙碌之中。
医生急匆匆的嚷道:“麻烦借过一下,麻烦借过一下!”
路上的行人连忙避让,开出一条通道。
沈时曦有些恍惚的往旁边动了下,因为反应慢了些,推床堪堪擦过沈时曦的身子。
什么东西与沈时曦相撞,让他彻底回过了神。
他下意识的回头看过去,就与床上的男生视线快速交错而过。
对方很年轻,现在浑身却染满了刺眼的红色鲜血。
在对上视线的那一刹,沈时曦似乎觉得对方几乎失焦的目光动了动。
最后,终究是抵挡不住失血过多带来的晕眩感,彻底闭上了眼睛,搁在床沿上的手坠落下来,满是鲜血的手上戴着一枚戒指。
然后人被推进了抢救室。
沈时曦愣愣的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刚刚与推床擦身而过时,对方身上的血沾染上了自己的手背。
他突然感到一阵强烈的窒息感,沈时曦侧身扶墙躬下身喘着气。
一旁站着的阿姨吓了一跳,连忙过来扶住他:“你没事吧,要不要叫医生?”
沈时曦平复着自己的呼吸,他摆摆手:“没事。”
阿姨碎碎念道:“听说外面出了很严重的车祸,受伤的人很多,刚刚看着那满身血的样子,是有些吓人。”
沈时曦扯了扯嘴角,道谢后缓缓走了出去。
他坐在驾驶位上,仰头喝了几口水才感觉舒服了些。
然后抽出了张湿纸巾擦拭着自己手背上的血痕,一边想着,果然不能熬夜加班了,要不然哪天非要猝死不可。
擦干净手后,沈时曦才启动了车辆,离开医院。
-
几天后,芬妮早已出了院,然后拿着最新的资料推开了沈时曦的办公室门。
“时曦哥,朝朝……”
沈时曦猛地站了起来,他还没来得及做出什么反应,芬妮已经哭得泣不成声。
沈时曦哭笑不得的接过了她手中的资料,一边垂头翻着,一边也忍不住鼻尖泛酸。
沈时曦认真的看着上面的每一个字。
当年朝朝被救下后,里面有一个同样被拐的孩子,那个孩子的父母心善,看着朝朝没有父母,于是就将朝朝收养了下来。
这些年是被当成亲儿子好好养大的,尽管因为当初的高烧人变得迟钝,也没有半分嫌弃。
芬妮很激动:“哥,我们要去认朝朝吗?”
沈时曦愣了一下,然后他的手指很轻的描摹着上面的照片,声音很轻:
“不了,朝朝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也生活的很幸福,突然告诉他其实不是现在爸爸妈妈的亲生孩子,会很伤心吧?”
他不想伤害到朝朝。
生恩重,可养恩也不轻。
他没养过朝朝,凭什么要从那对心善的夫妻那里夺走他们的小儿子。
沈时曦做不出这么恩将仇报的事。
听到沈时曦说的话,芬妮眼眶一红,眼泪蓦地落了下来。
那沈时曦呢?
自己的大半生都在寻找对方,最后只能得到现在这样一个遗憾的结果吗?
甚至这世界上唯一的亲人都不记得自己了。
沈时曦自己不觉得委屈,可她替对方感到委屈。
她坐在沈时曦的身边:“那我们不打扰对方,我们只是远远的看一眼好不好?”
沈时曦心里一动,他真的好想朝朝。
“好。”沈时曦哑声应了下来。
两天后,沈时曦坐在医院的室外花园长椅上,这里可以看到从外界进入医院住院部的所有行人。
花园里有很多在外面晒太阳的病人,沈时曦坐在这边,一点也不显得突兀。
沈时曦想到了芬妮不久前说的话:
“时曦哥,我给你调查了,前几天那对夫妻的亲生儿子出了车祸,还在医院,朝朝和父母每天上午都会过去看他。”
沈时曦坐在长椅上,想着,那就让他隐在众人中,看朝朝一眼就好。
以后就再也不打扰对方的人生。
今天是春日里的一个晴朗天,微风和煦,阳光明媚。
没一会儿,沈时曦就看到不远处一辆黑色的车子停了下来,从车上下来一对夫妻和一个年轻的男生。
一瞬间,沈时曦觉得自己的整个世界都静止了。
他看过对方长大后的照片,可就算是没看过,他也能一眼认出来,那是朝朝。
对方成长得很好,模样乖巧可爱,眼神明亮,带着纯粹的天真,仿佛整个人生中没有受过任何疾苦。
或许是因为受伤的大儿子,那夫人有些忧心忡忡,眉眼隐着担忧。
不知道朝朝侧头说了什么,那夫人眉目舒展开,笑着捏了捏他的鼻尖。
很短的一段路,那一家人很快就消失在了自己的视线中。
沈时曦却长久的有些反应不过来,甚至过了很久,他才意识到自己是可以呼吸的。
沈时曦缓缓眨了一下眼睛,鼻尖一酸。
够了,这样就够了。
看到了他幸福的模样,沈时曦愈发意识到自己不应该去破坏他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沈时曦长久的坐在椅子上,身边出来晒太阳的病人换了一拨又一拨。
他仿佛是要在这里成为一座化石。
沈时曦好像脑子里想了很多事,又好像一直处于放空的状态。
直到身边一道微哑的声音响起:“这样就满足了吗?”
沈时曦抬头看去,就对上了一双漆黑的眸子,因为背光,沈时曦有些看不清里面的情绪。
但沈时曦知道他,又或者说,这张脸曾出现在了芬妮给他的调查资料中。
当年朝朝被一对姓程的夫妇收养,这是他们的大儿子程周策。
听到他说的话,沈时曦大脑“嗡”的一下,整个人都空白了一瞬。
程周策坐在了他身边的长椅上。
沈时曦这才注意到对方身上还穿着病号服,脸色很苍白。
沈时曦没有回答他刚刚问的问题,只轻声问道:“身体还好吗?”
他听芬妮说,程周策在那场车祸中伤的很严重,当时在救护车上的时候已经心跳停止。
就连医生都准备宣告死亡时间的时候,监测仪上的心跳又突然有了数据,人也产生了意识。
而且那天他去看芬妮的时候意外撞见送进医院的男生也是他。
想到这里,沈时曦垂眸看着对方手指上的素戒。
不知道为什么,有些在意。
程周策侧头看他:“看来你知道我是谁?”
因为朝朝,沈时曦调查过对方的资料,自然知道。
正准备说话的时候,男生已经轻轻开了口:“不,你不知道,你什么都不知道了。”
沈时曦张张嘴,又不知道说些什么。
因为他蓦地感受到对方低落的情绪,像是在伤心,连带着沈时曦莫名的也感觉难过起来。
对方很快就调整好了自己的情绪,继续说道:“我也知道你,比你想象的了解更深。”
沈时曦轻轻的“嗯”了一声,对方的家世不一般,他调查朝朝的过程中被对方察觉到并且进行反调查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想到这里,沈时曦就开口道:“抱歉,我只是太想找到朝朝了,所以才调查,无意冒犯。”
他侧头神色淡淡的看着男生:“你们放心,我就看这一次,以后就从你们的生活中消失,不会抢朝朝也不会再打扰到你们的生活。”
程周策却看着远处地上的光影:“不想和他说几句话吗?”
沈时曦猛地扭头看着他,有些惊愕。
程周策的神情却很认真,没有半分玩笑:“想和他说话吗?”说完,他补充道,“我和父母交谈过,他们知道了你的存在,也同意了。”
至于程父程母提的其余要求程周策没有说,因为他知道,没有人会比沈时曦更不想让朝朝受到伤害。
沈时曦拒绝不了这样的诱惑,他哑声道:“谢谢,真的非常谢谢你。”
“那明天这个时间点,来我的病房可以吗?我在503.”
“好。”
看着青年离去的背影,程周策才仿佛失去了所有的气力,靠在椅子上。
程周策没见过这样的沈时曦,就算是曾经在飞机上见过的第一眼,都没有现在这么冷漠。
这里没有时雯、没有沈松沈时木。
程周策在楼上看着他一个人坐在花园的长椅上,就那么长久孤寂的坐着,像是整个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
分明是年轻的模样,却是满身的疲惫腐朽。
仿佛下一刻,整个人就会化成一堆沙落在地上。
看着看着,程周策的眼眶就红了,整颗心都仿佛被一只大掌捏着。
沈时曦曾三言两语所勾勒的自己,完全比不上程周策亲自所看到的一眼带来的冲击力更大。
这个世界对他的哥哥一点都不好。
程周策忍了很久才遏制住自己没有上前去抱住他,现在的哥哥不认识他,他对所有人都充满着警惕与防备。
他不能妄进。
-
沈时曦回去和芬妮说了这件事,芬妮开心的差点跳了起来。
“他可真是个大好人!”
沈时曦垂头笑了笑:“其实我还真的不太明白他为什么同意这么做?这世界上还真有纯粹的好人?”
说完,他有些失神。
芬妮注意到他的表情,好奇道:“时曦哥,表情不对劲,在想什么?”
沈时曦抬头看着她,缓缓开口道:“在想他看我的眼神。”
沈时曦向来是对眼神最为敏感的一个人,因为有太多人将目光放在他身上过。
这些目光中,有觊觎的、憎恶的、嫉妒的,不计其数。
这也是他曾感受过的大多数。
他几乎很少感受过这么纯粹的善意。
对方长时间的将目光停留在他身上,沈时曦并不是不知道。
可是程周策的眼神很干净,里面含着沈时曦看不懂的情绪,可是很温暖,像是心尖流淌而过的热泉。
沈时曦拒绝不了那样的目光。
第二天,沈时曦带着一束花和果篮如约的到了程周策病房,他敲了敲门。
听到里面的人说“请进”后沈时曦才推门走进去,程周策正半坐在床上,里面除了他一个人都没有。
沈时曦将花放在他的床头柜:“祝你早日康复。”
男生看他的目光很亮:“谢谢。”
沈时曦下意识的避开那样的视线,垂头看着他手上的戒指。
还是程周策开的口:
“朝朝之所以还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当年他发烧神志不清的时候,口中不停地念叨着‘哥哥,朝朝会乖’,我母亲猜到他的名字可能就叫朝朝,于是就还是叫这个。”
程周策循着脑子里的记忆说道。
沈时曦抬眸看着他笑了笑:“他的名字本来是叫沈时朝,意思是……”
话还没说完,程周策就看着他开了口:“晨时的朝阳。”
沈时曦一愣,对方就继续道:“你们是两个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