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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满楼面如冠玉、样貌英俊,此刻正穿着件为楚留香买的白色T恤。
虽然大家同为武林高手,但高手与高手之间,身形、步法自然也有差异,楚留香是这其中最为高大强壮的一人,为他买的衣服——还是休闲款的白T,穿在花满楼的身上,自然也是宽宽松松的。
但即便是这样,也依旧能看出他宽肩窄腰,手臂的线条坚实有力。
陆小凤和他差不多高,却更加修长,蜜色的肌肉薄薄一层,极为均匀的覆盖在他的身上,线条流畅。
这个身材对比,和他们两个给她的第一印象比起来,真的是有点颠覆了。
而花满楼的新发型也很值得说道说道。
花满楼做事妥当,也是个相当会照顾自己的人。洗过澡之后,他就按照秦蔻教的法子去用那一种叫做“吹风机”的物什。
花满楼:( ̄▽ ̄)”
这东西确实舒服,比之用棉布去把头发绞干,不知方便了多少。
他和陆小凤相识的时间很早,也可以说,他们二人,就如同那名满天下的“盗帅”楚留香与“花蝴蝶”胡铁花一般,是自小一起玩到大的竹马兄弟。
十几岁的时候,陆小凤还经常在花家小住,他明明是个再聪明不过的小子,却不知为何总是学不会怎么用棉布包一包刚洗过的湿头发……也有可能是觉得太丑,不好看所以每次都只是草草的绞一绞,就带着湿头发到处乱跑,最后还得劳烦花满楼帮他绞。
他忍不住想:有了这吹风机,倒是可以叫陆小凤省去了以后会中头风的危险。
结果事实证明……人懒就是人懒,东西再方便也没用。
陆小凤带着一头半湿不干的头发过这边的卧房来找他了。
花满楼:“…………”
陆小凤还满不在乎地说:“没事!没事!”
花满楼无奈摇头。
他洗好了澡,换好了衣裳,吹好了头发,却有一些犹疑。
衣裳与发髻自然是不能分开的,他刚刚一摸这衣裳,就知道此地风尚定然与他们那处大为不同,上衣下裳倒是齐全,只是上衣竟是全然无扣无领,袖子极短,下装就更是简单了,这样只到膝盖的裤子……也怪不得陆小凤刚来时会受到惊吓了,他显然是误会了秦蔻姑娘与一点红、楚香帅之间的关系。
花满楼穿上这衣裳,虽然不甚自然,但再转念一想,想到那南方毒瘴之地、想到极南的百越之地,那里的人更是衣不蔽体,不过就是风俗不同罢了。
入乡随俗嘛。
唯一的问题是……他不晓得这地方的人的发髻都是如何去绾的,且总觉得按照平时的法子绾发髻,带玉冠的话,似乎显得有那么点……头重脚轻。
他微微蹙着眉头。
陆小凤就笑着说:“我就知道你不知道怎么绾头发,我瞧见了,我来,是那种极为简单的妇人头!楚香帅便是那样绾的。”
他说
的是楚留香随手扎的丸子头……
花满楼:“…………”
花满楼迷惑:“啊……?”
陆小凤道:“不要紧,
我们来改上一改……”
他直接上手,
帮花满楼扎了个半丸子头,觉得很是不错。
所以秦蔻看见的就是个扎着半丸子头,穿着宽松休闲白T的温和帅哥了。
现代男人是很少会留长发的,第一是不方便,不好打理,第二个是太过特立独行。
尤其是像X市这样的地方,经济状况和北上广深没法比,家长们心中普遍的好工作标准就是体制内、医生、教师之类的,想象一下,一个男医生留着一头长发……
有“正经”工作的人,太过特立独行一定会给自己惹来麻烦的。
所以长发带来的时尚与神秘感,对于普通人来说完全足够吸睛。
但秦蔻工作性质特殊,以前又自己亲身搞乐队,她接触的人大部分都是做音乐的,什么稀奇古怪的造型都见过,仅仅只是长发、半丸子头的帅哥,完全满足不了她的审美意味。
身为耳钉控的她再一次想到:如果多个耳钉就好了呢,想一想啊……耳钉、墨镜、长发,T恤,就很有乐队范儿……啊对了,原著中的花满楼是不是还会抚琴来着?现在国内的乐队风格多样,早都不局限于吉他贝斯鼓这老三大件了,尝试着和中国古典乐器结合起来的也不少……
哪天带他们去感受一下地下音乐现场先!
不过一定不是今天,因为今天时间已经太晚了。
现在呢,事情差不多都处理完了——陆小凤和花满楼已经干干净净的出来了;那条跨越千年,和她很有缘分的鲈鱼,也被非常妥当得安排在了厨房的水池里等着明天被宰;备用的枕头和被子,也已经翻找出来。
唯一的问题就是,单人间,从今天开始不存在了。
她家只有两间客房。
一点红没说什么,就让出了自己的卧室,带着自己的枕头和被子去找楚留香,陆小凤和花满楼这一对好朋友,就住在了他让出来的那间客房中。
她家的客房床都是一米八的,睡两个人游刃有余,问题不大。
就是她怎么觉得最近两次时空乱流发生的间隔实在很近呢……?要是再来一波,那新来的朋友就只能在客厅打地铺了。
但这问题现在是不必去烦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