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进合欢宗的第二天(2 / 2)

“你们真是受苦了,以后别怕,把这里当做你们自己的家,不会有人在欺负你们了!”

对上一张又一张温柔怜惜的笑容,她们是那样理所当然的接纳了她,就像真正的家人那样关心她,心疼她,担心她的未来。

在这一刻,她真正对合欢宗产生了归属感。

其他人也差不多和碧荷产生就同样的感觉。

很快,她们就抛下了初来乍到的生疏感,和新认识的姐妹们打成一团,和乐融融,不知谁起了个头,她们开始手拉手跳起了舞,悠扬空灵的歌声是最好的下酒菜。

楚惊鸿坐在一旁,安静的欣赏着这幅似曾相识的美好画面。曾经,也有一些人喜欢在夜晚的篝火前唱歌跳舞,他们会唱起粗犷荒凉的思乡曲,默默怀念家乡的故人。

吴锦月在她身旁坐下,“你怎么不和她们一起跳舞?”

楚惊鸿淡淡一笑,“我不会跳舞。”

而且,她现在也没什么心情跳舞。

凡间的事情,师父的事情,还有合欢宗的现状都让她忧心忡忡。

楚惊鸿突然问道:“你们有没有想过现在宗里人太少了?”

她在这里观察有一会儿了,刨除老弱病残,现在合欢宗内有战斗力的不超过一百号人。

这样的孱弱的势力,别说报仇和解放女性了,就连能不能继续延续发展都是个问题。

吴锦月搓了搓脸,因为楚惊鸿是前任宗主的女儿,她也就没想过要隐瞒她什么,此时就无奈的大倒苦水道:“怎么没想过?我们也想招人啊!可是一来,以千机宗为首的各势力一直没有放弃对我们的追杀,我们也不敢公然露面收徒,二来,我们大多数时间都在逃亡过程中,也没条件积累资源啊。”

所以就造成了恶性循环。

“......现在宗门内是靠什么营生?”

吴锦月有些羞涩的说:“我们时不时会隐藏身份去完成一些悬赏任务,也会狩猎一些稀有妖兽,还有偶尔会误入一些秘境......”

楚惊鸿:......

也就是说她们现在差不多是靠打零工来维持宗门内部开销。她们是货真价实的无产阶级,大家赚钱一起花。嗯,某种程度上而言,合欢宗已经提前步入了gong.主义社会呢。

高中政治课本说得好,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改变修真界还路漫漫其修远兮,目前她们所有人的当务之急,是先去搞点钱。

钱的话,楚惊鸿不巧还真有一些。

先是她敲诈了陆离一大笔钱,然后还有这段时间她从千机宗薅来的羊毛,以及最后方师兄的老婆本(咳咳),累积在一起也算是一大笔钱了。

还有林白鹿她们逃走前,应该也偷走了不少好东西。但是那是她们的私人财产,楚惊鸿无权支配。

她现在就很后悔,早知道合欢宗这么缺钱,她当时就应该想方设法多搞点钱了。

楚惊鸿想了想,问道:“宗门现在每个月开销多少?”

吴锦月:......

“这我哪儿知道?”她尴尬的笑了笑,“我又不是算账的。”

“每个月光启动护门大阵就要花费将近一千块上品灵石,再加上低阶修士的衣食住行和修行耗费,高阶修士的修行耗费,平均下来每个月最少要花三千上品灵石。”简灵韵在楚惊鸿身边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

她说的这些,还没算上购买法器功法灵宝药材的花费。像她这个境界额修士,普通一件法宝都至少要十几万上品灵石,更别说那些有价无市的绝世神药了。

她现在手上能用的法器也就一件,还是合欢宗历代宗主代代传下来的。

楚惊鸿默默盘算了一下自己现在的存款,差不多有五万上品灵玉,二十五万中品灵玉,十三万下品灵玉,以及药材,法宝若干。她现在也算是个有钱人了。

她的存款差不多能支撑宗门很长一段时间。

但是,这样坐吃山空不是办法。她也需要用灵石为宗里置办一些产业,这样才能钱生钱。

不过她并不打算将这些东西白白献出去。她信奉按劳分配,不劳者不得食,她不会白白养着闲人。

简灵韵瞥了楚惊鸿一眼,“你问这些,是想要做什么?”

“我可以雇佣宗里的姐妹们为我工作吗?”

“只要钱让她们满意,随便你。”简灵韵爽快道。

楚惊鸿这下就彻底没有顾虑了。

现在摆在她面前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如何赚钱发展宗门。她毕竟是来自于那个信息大爆炸的现代社会,一时间脑海里划过就无数条赚钱的办法。

买房买地发展传统实业、创新驱动型的新型产业、电影电视漫画小说等文娱事业、无本万利的金融业等等,这些都是赚钱的办法。

不过,在赚钱之前,她还有一件事。

楚惊鸿眯了眯眼睛,胸腔里杀意翻滚。

她还需要回凡间,了结一些事。

既为了终结乱世,也为了报狱卒李狗蛋的一饭之恩,更为了手刃傅义为死去的战友报仇,

如果有时间的话,顺便再去凡间寻找一些好苗子,带到合欢宗认真培养。宗门要想继续发展,就必须要定时补充新血。

再再顺便......祭拜一下爹娘。

楚惊鸿轻轻开口:“宗主,我明天可以出去一趟吗?”

“嗯?你要去哪里?”

她轻描淡写道:“我想回凡间一趟,杀几个人。”

简灵韵表情没有丝毫变化,她甚至打了个哈欠,无精打采的说:“早点回来,你也知道宗里现在缺人干活。”

楚惊鸿微微一笑,垂下眼皮掩下眸中的阴冷幽深,“杀他,花不了我多少时间。”

……

凡间,烽烟四起,群雄割据。

傅义骑着新得到的汗血宝马,在亲卫队的簇拥下观察前线的动态。

他从腰间取下术士新呈上来的千里镜,从容的观看着城门前摇曳的沈字旌旗。

这千里镜果真神奇,这么远的地方观物也能纤毫毕现,用它可以轻易判断出敌军征战的大概人数。

一只鸽子落在了他的肩膀上。

傅义放下千里镜,从鸽子腿上解下密报,扫了一眼,立刻哈哈大笑起来。

陪酒的心腹凑趣道:“将军如此开怀,想必一定是件好事了?”

傅义随手把纸条递给他。然后重新举起千里镜向城门的方向看去,经过仔细的寻找,果然在城楼上发现了主将沈明熙的时隐时现的身影。

心腹接过纸条,酌字酌句认真看了一遍,又在心中打了一遍草稿,才笑着对傅义拱了拱手,“将军,高,实在是高,卑下真是太佩服您了,沈明熙那小子恐怕想破脑袋都想不到,他的身边有您的人,他的一举一动就逃不出您的法眼!”

傅义志得意满道:“哈哈哈,沈明熙去城门上督战,倒为我杀他省许多事。只要他这个主将死了,其他人就是一群乌合之众,根本不足为惧。”

心腹猛烈的拍马屁:“将军雄图大志,天命在身,卑下就在这里提前祝贺将军日后黄袍加身天下归心了。”

“某就在这里谢过你的吉言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傅义在这时也是真正松了口气,只觉得徘徊在心头的那道阴影已经彻底散去。

楚惊鸿看起来是真不在人间了。

那日她对仙人如此无礼,应该已经被仙人杀了吧。

他忍辱负重这么多年,如今终于要得偿所愿了。

他狂笑几声,从袖子里小心翼翼掏出来一个小瓷瓶。这里面装着一只魔虫,只要被它叮咬的人,会渐渐迷失心灵,慢慢就会无条件听从他的命令。这也是他最后一只魔虫了,留到现在就是为了用在今天这样关键的场合。

他好不容易才从主上那里求来这个宝贝,多亏有了它,他才能战无不胜。

不,也不能是战无不胜,它还是失败了一次。

脑海中浮现女人冷漠坚定的眼神,傅义的面容微微扭曲。

魔虫明明已经在她体内寄生了,可是她却无动于衷,恍然无觉,一点也没有迷失的迹象。

所以他最后只能遗憾的选择了更麻烦的方式背叛。

不过没事,最后还是他赢了。

百姓怀念她有个屁用。最后不还是他这个“白眼狼”当了皇帝?可见民心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他低头取下瓶塞,小心翼翼取出来一只酷似羽蛾的黑色带翅虫子,这种魔虫灵智不高,只能听懂最简单的命令,就算指定让它去叮咬沈明熙它也不懂,还好内线早就在沈明熙身上染上一种特殊的香料,这种香料只有魔虫才能闻到。

突然,傅义只觉得脸上一热,清晰闻到了腥臭的血腥味。

他惊愕的抬起头,只见心腹的尸体歪歪扭扭跨坐在马上,脑袋在地上蹦蹦跳跳,断开的脖颈里鲜血溅出一米远。

一个他无比熟悉的女人单脚立在死去心腹的马头,居高临下的望着他,灿金色的剑尖笔直的指向他的眉心,望着他的目光像是在望着一个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