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些话,隔壁那家人慌慌张张离开了,边走边谨慎地回头看,但当事人深陷思考之中,并未察觉。
不过很快,他又否认了这些神经质的猜想:“不对不对……”
那把伞的确消失了。
对,至少有这一个凭证,这令秦一隅松了口气。
南乙是真实的。
“我就该录下来的。”他跳跃地转换了话题,把妈妈喜欢的花放好,然后盘腿坐下,揪了一根草自顾自说着话,语气懊恼又孩子气。
“他弹得特别好,要是录下来,这会儿就能放给您听了。”
无人回应。
秦一隅干脆躺了下来,躺在墓碑旁边,小孩儿一样蜷缩着身体,用受伤
的手指轻轻抚摸着墓碑,好像小时候睡在妈妈旁边,抚摸她香香的头发。
他低声絮道:“早点儿来就好了,太晚了,我现在已经……”
话音未落,周围忽然起了一阵风,吹开秦一隅前额的头发,柔柔地拂上他的面颊。
于是[做不到了]这四个字被咽了回去。
他轻笑了笑:“您别骂我呀。”
风愈发大了起来,一片花瓣被吹散,落到秦一隅怀中。
秦一隅笑不出来了,手指捻起那一小片柔软的花瓣,顿了又顿,每吐出一个字,就好像从胃里吐出一颗沉甸甸的石头。
“要不还是……骂骂我吧。”
从陵园出来没多久,阳光就被云层遮蔽,他搞不懂是哪儿来的云,来得这么快,就好像墓地里发生的一切都是一场温暖明媚的梦。
从梦里踏出来没多久,天就快黑了。落日红得刺目,像一滴晕开的血。
坐在公交车里,心事颠来晃去,他脑中莫名冒出一个词——近乡情怯。
他怯到甚至不想回到那间出租屋。因为他很清楚,只要走进去,打开那扇门,南乙的脸,他的眼睛,他的bassline……一切都会不受控制地往他脑子里钻,越钻越深。
这家他回不了了,只能去周淮那儿打地铺。
平时秦一隅几乎不会来过夜,他习惯一个人睡,周淮见他来了,就清楚这人心情不佳,所以什么都没问,只是在收拾穿孔工具时,想到南乙在纹身店里说过的话。
“哎,上次那小帅哥要你给他穿耳洞来着,他还来吗?”
昏暗的房间里,秦一隅眼神茫然。睫毛似乎又掉进眼睛里了,很难受。
他揉了揉眼,沉重地上楼睡觉:“不会来了,我说了再也别见了。”
流星划过的瞬间固然令人悸动,但消失之后,夜色只会更黑。
周淮很少听到秦一隅用这样的语气说话,赌气似的,很烦,也很难过。
“不知道的还以为人欠你什么……”他自言自语道。
确实欠了,虽然只是一把伞而已。
很可惜的是,南乙没能面对面亲自还给他。
不过出发前他就有预料,所以也没多失望。从秦一隅的小区出来时,他跨上摩托车,戴头盔前,视线对准了后视镜里的右耳,耳廓上已经有耳钉了,耳垂还空着,没穿过孔。
可下一秒,他的注意力就被新闯入后视镜的一伙人吸引。他们从一辆面包车上跳下来,手里还拿着家伙。
南乙有种不妙的预感,刚想放下头盔,但手机忽然响起,是妈妈打来的。
他只好先接电话。
“下周吗?”南乙低头确认日期,“是之前我说的那个耳科专家?”
“是啊。”妈妈在电话那头说,“虽然说希望不大,但我想了一下,还是得试试,你说呢?我也说服你爸爸了,咱们再试一次。”
“好,我去挂号,有消息了告诉你们。”南乙重新发动
了机车(),“您和爸在家等着?()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别自己来。”
“你还得上学呢,妈妈自己来就行。对了小乙,上次不是说要参加乐队比赛?别操心你爸了,你的事最要紧,还有,千万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妈妈不在你身边,凡事都要……”
“凡事都要小心,不要和人起争执。”南乙语气带了点笑,提前预判了母亲的嘱咐,“妈,我都知道了,放心吧。”
挂断电话,那帮人也消失不见,他戴上头盔,骑车离开。
晚上赶回排练室时,迟之阳和严霁已经练了有一会儿了,南乙是个行动派,三两下就和他们敲定了翻唱曲目。要说原创,他之前也写过一些,但并不想用。
严霁不明白其中的缘由。
“这首是无序角落的歌。”上了几年班,总在和客户领导打交道,他说话总是很委婉,“海选唱他们的歌……会不会太冒险?而且你确定要大改?”
南乙当然听得懂这话外音。
无序角落就是秦一隅,秦一隅就是无序角落。哪怕他现在不在,换了其他人做主唱,也改变不了这一固有印象。他们的歌早已被贴上“无法被翻唱”的标签,别说其他人,就连无序角落现任主唱,也一直被诟病“不是那个味儿”。
秦一隅的音色、表演风格和创作天分都是无法复刻的,尤其是live的表现力。他几乎已经成为一种符号,一个声音水印,永久地、如幽灵般刻录在无序角落的每一首歌里。
“就是因为是他的歌,才要大改。”
南乙低头调音,语气有着和这个年纪不相符的沉着:“套在他的模子里只有死路一条。”
迟之阳倒是不担心,他对南乙有着天然的信任感,笑着敲鼓:“咱们这也算是走钢丝了,多刺激啊。”
“可能是职业病吧,总是会下意识考虑风险问题。”
严霁耸耸肩,心想自己都裸辞了,考虑这么多也太晚了,不如痛痛快快玩儿一次。
于是他又说:“不过高风险高收益,比赛这种事,敢冒险的人才有机会赢。”
南乙歪着头看他,感觉这人意外地非常对胃口。看着成熟稳重,其实内心也有敢于博弈的疯劲儿。
这样的都能被迟之阳捡回来。
他插上音箱,笑着对迟之阳说了句:“你挺厉害。”
“啊?”迟之阳摸不着头脑。
不过被夸了总是开心的,打起鼓来都卖力不少。
“现在我们还有一个问题。”每当身处一个小组,严霁总是恨不得快速确定好分工,更别提在海选前夕,目前为止,最重要的主唱部分还没定下来,这令他非常焦心。
相比较而言,键盘是旋律乐器,比鼓和贝斯都更适合分担主唱的位置,但他不认为自己的音色和唱功能独挑大梁,因此看向另外两人。
“谁做主唱呢?”
“哪有鼓手唱歌的?不得忙死。”迟之阳立刻指了南乙,“小乙音色巨好,气息也稳,你听了就知道。”
严霁有些震惊:“贝斯手做主唱的也不多啊。”
倒不是说没有由贝斯手担任主唱的知名乐队,当然有,只是这难度实在和吉他手做主唱不是一个等级。
“贝斯是节奏乐器,本身就不适合弹唱,除非贝斯手是根音战士,走走根音不管律动,只跟着旋律线张嘴,这样担当主唱位也不是不行。”严霁说着,看向南乙,“但你不是啊,如果要为了弹唱,牺牲你的技术,我反而觉得非常可惜。”
这话完全出自肺腑。
他见识过南乙强到惊人的器乐技术,和扎实的律动感,那是能稳住一整个乐队的必胜法门。要在保持这种演奏水平的同时,压着旋律线唱歌,和周伯通左右手互博有什么区别?
南乙的表情始终很淡,但很认真听他说完,过了一会儿,才低声开口:“这样,我们先试试。”
但当他们正式地开始第一次排练,或者说,当南乙开口、进行贝斯弹唱的瞬间,严霁就明白,“试试”这种说法太自谦了。
这根本不是“试试”,是在拥有极高天赋的同时,练习过无数次的结果。
打从第一次见面,严霁就感觉这小孩儿很不一样,眼神很定,人很独,凡事说三分留七分,总有事要去做,没一刻闲下来过。
他像一口深不见底的枯井,里面堆着一块又一块坚硬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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