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初蔓从未想过,她会在十年后的某天,在医院大厅再度重逢段以珩。
鸣笛声自医院大门外不断响起,尖锐刺耳。
同吃饭的黎冬、祁夏璟和徐榄被紧急传唤,沈初蔓离开时,意外发现黎冬的员工饭卡忘在餐桌,起身准备送回她办公室。
路上不断见有医护将人送进急救室,沈初蔓贴墙逆流而行,人群中匆匆瞥过某道高大身影时,脚步猛然顿住。
身型高大的男人身上多处挂彩,贴身的纯黑衬衫隐隐见得血色尽染,肌肉坚实而不夸张。
段以珩低头正同人说话,露出棱角分明的半张侧颜,剑眉紧皱,远远旁观都能感受到强烈的压迫感。
大脑是很神奇的器官,有些多年从不曾想起、你以为早就忘却的记忆,偏偏在不需要时浮现脑海。
那一瞬,沈初蔓甚至连对方十年前某个晚自习被她拽出教室、两人逃到空旷天台看星星的场景都清晰回忆。
目光只在男人身影停驻一瞬,她不多留恋地转身便走。
“沈初蔓。”
焦烟刺鼻味钻进鼻腔,沈初蔓感到腕骨被人猝不及防握住,头顶传来男人嘶哑低沉的声音。
多年未见,段以珩仍是高中时的漠然冷淡,五官深邃锋利,眉头永远紧蹙,不仅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表情还活像是别人欠他几百万。
男人居高临下地俯视,神色复杂。
血腥味伴着腥臭味扑面而来,沈初蔓当时只听黎冬电话里说有一批刑警命悬一线,弄不清到底发生什么,也不知道面前的段以珩受伤程度。
她扭着手腕想要挣脱,手腕却被攥的更紧,随后就听段以珩压低声线问她:“你什么时候回国的。”
“......”
“和你有什么关系。”
沈初蔓原本念着对方身上有伤,现在听他审问犯人的语气,抬眸冷冷道:“这位人民警察请记住,我们不熟。”
桎梏挣脱不得,四目相对,她对上段以珩压抑黑眸忽地想起什么,扬唇讽刺道:
“或是说,你还打算揪着十年前那晚的事情不放?”
沈初蔓清楚的很,那晚的事是段以珩不得提的命门。
无论是十年前,或是十年后的现在。
果然锁住手腕的力道松懈,排山倒海般的压迫感褪去,段以珩薄唇绷紧,静静垂眸望着她几秒,最终只是一句:
“......对不起。”
“用不着,当时我也有错,”沈初蔓不愿过多纠缠,只在心里感叹今天是什么霉运,
“以后我们离彼此远点,实在见到,就当作不认识就行。”
话毕她转身欲走,余光瞥见男人腰腹渗出无法忽略血色,还是出声提醒:“以及,你伤口崩开了。”
“不想死的话,记得去处理。”
“……好。”
沈初蔓自问她是敢爱敢恨的性格。
高一时对升旗
手的段以珩一见钟情,她不顾非议流言地追人整整三年,什么难听话都轮番听个遍,也仍旧我行我素。
在一起后段以珩其实对她很不错,除了话少外对她有求必应,沈初蔓现在还记得,男生只因为她随口一句想吃炒糖栗子,年级前三的优等生大晚上翻墙出校,寒天冻地里把滚热的纸袋藏在怀里,后来她见男生被烫红的皮肤,还心疼的几欲落泪。
“......既然他对你那么好,后来为什么分手啊。”
好友的询问声自听筒响起,沈初蔓坐在吧台上将酒一饮而尽,沉吟许久:“因为我吧。”
事情说来再简单不过,不过是她高三快高考前突然对摇滚乐感兴趣,非要和校外学生组建乐队,约定每晚在某个地下室排练,常常晚自习结束才回来。
那时段以珩的远方表姐和他们同届,从头到尾就看不惯沈初蔓,几次当面找茬还不够,后来见她每晚逃课出校和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就偷偷尾随沈初蔓出校,结果被几个社会混混缠住。
还好沈初蔓机灵发现女生跟踪,那晚察觉人跟丢后直觉不对劲,提前给徐榄打电话报信才原路返回去救人,否则真要酿成大祸。
她第一次进警察局还是徐榄陪着,最后得知消息的段以珩沉着脸赶来,见她浓妆全花、远房表姐哭的梨花带雨,本就极力反对她晚间逃课的人终于发作,冷冷问道:
“现在这个结果,你满意了吗。”
不多废话,沈初蔓当晚提出分手。
“......别说你了,我听这话都得炸,”好友在那头忍不住吐槽,骂人几句后听沈初蔓这边背景音嘈杂,担忧道,“蔓宝你那边安全吗,要不要我过来陪你?”
“陪什么陪,谁还能把我怎么样啊。”
沈初蔓独自在吧台前喝的晕乎乎,面上强撑镇定地拒绝又一位搭讪者,后背靠着大理石台,透过欢闹人群看向窗外沙滩,漫无目的地晃着矮酒杯。
十年过去,她早就对段以珩没想法。
但不影响她见到人后,想起那晚的糟心事。
那晚如果不是徐榄及时出现,别说远房表姐,或许连她也——
思绪被口袋手机的震动打断,沈初蔓看着屏幕上曾经的“救命恩人”,一时只觉得头疼。
怎么每逢她丢人现眼,徐榄都永不缺席。
接起电话,她没好气道:“干嘛。”
对面男人沉默几声,平静道:“你今天见到段以珩了。”
“是啊,我见到他怎么了,”喝上头的沈初蔓是一点即燃的炮仗,偏偏某人还哪壶不开提哪壶,
“徐榄,我都28了,见个前任还要和你报备吗?”
“告诉我地址,”男人语气温和地发出不容拒绝的指令,“我现在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