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斯蒂文森……啊,是,那位先生是住在这里没有错……”
一手将传单压在怀里,另一只手摁住自己险些掉落的短檐帽,男孩下意识回答对方的问题,“但您为什么要找他呢?那家伙就是个怪人,没人愿意接近他……”
边说着,他仰起头想要看清是谁来打听那个怪人的下落——在产生其它任何印象之前,那双鸦黑发丝下的酒红眼眸便占据了他的所有视野。
不,或许那颜色并不是透彻的葡萄酒红,它要显得更深一些,浓郁到令对方被这双淡漠眼眸注视时,仿佛连本能都在心生畏惧。
男孩恍惚眨了下眼。那一瞬间,他感觉自己像是见到了某种更特别的、好似被划去了世界另一侧的黑暗存在。
但在下一刻,那又似乎仅是种荒谬的错觉——他松开按住帽顶的手,用它来揉了下眼睛。
于是,那双自深渊望来的眼眸看上去不过是普通的红,眼眶下的那处肌肤甚至泛着浅淡的青黑;没被衣物遮挡的肌肤则透着不健康的苍白,气色连同龄的普通人也比不上。
包括握着伞柄的手指也是骨节分明。若是强行忽略食指关节那处的深重淤痕,整体可以称得上是极为优雅的修长纤细。
还有皮革制成的长筒棕靴、暖和厚实的毛呢大衣,笔直合身的黑色长裤,一看就知道用料极好,哪怕说是手工订制都没人敢提出质疑。
无论怎么看都是一副贵族的做派。男孩在心底嘀咕。这样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也会来找那个怪家伙?该不会他真的像给自己吹嘘的那样,是个什么博士还是医生吧?
附近的邻居没人爱和他往来,以至于刚听到这个名字时,他还以为对方终于招惹来了仇人。
“但我则听说他是一位远近闻名的医生,”
对方客客气气的开口道,“嗯,也有可能是斯蒂文森博士。鉴于这两者的单词相同,而我也未曾有幸登门拜访过他,得到更进一步的了解。”
“我可不觉得那算是出了个好名声,这位尊贵的先生。”
嘀咕完这句的男孩想起自己还有传单的任务要完成,赶紧站直鞠了个躬——弯腰时,那叠传单最上面一张的内容便暴露在陀思眼底。
【万众瞩目的法斯特皇家剧院,最精彩的逃脱魔术来自最年轻的异国魔术师!】
“您直走到下个岔路口时右拐,能看见一栋蓝与黄交织的小房子。没错,那就是罗伯特·斯蒂文森的住处了。但我们都知道他的脾气是出了名的古怪多变,先生。”
男孩直起身体时,好意提醒这位先生道,“他总是一会儿L这样,一会儿L那样,今天还说曼达婆婆的狗听话可爱,明天就会威胁要杀了它,理由是无法忍受空中飘过来的狗毛。”
“还有朱蒂斯姨妈好心给他送苹果馅饼,他也能在彬彬有礼接下礼物、表示喜欢的第二天就翻脸,说那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灾难的东西……”
男孩一口气用了许多话,连举好几个例
子来告诫这位先生如果非要与他接触,就千万不能相信他说的任何一句话——这是附近住民们多年来的经验之谈。
幸好那把伞一早就倾斜了些,将男孩也笼罩在被庇护的范围内。
“我明白了,”
并没有打断这段话里的任何一个单词,直到男孩结束长篇大论的劝说,微微颔首的对方才继续开口,“我会当心的,感谢您的援手,这位合格的小绅士。”
“真的吗!”男孩显得很高兴,又特意强调了一遍对方接下来要走的路之后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这可能是他和贵族距离最近的一次交谈了!
陀思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拐角,才继续朝那栋建筑物走去。
他并非不清楚罗伯特·斯蒂文森的住处,仅是确认下这位的性格是否真如传闻所言那般喜怒无常罢了。
这个答案,正符合他的期望。
这次前来英国的他甚至换了身入乡随俗的装束。将那套带有俄国元素的披风与带有护耳的哥萨克帽换下后,缺少极富辨识性特征的他就不再显眼了,十分顺利的用假名偷渡到英国,即使踏上这块土地也无人在意。
虽说陀思丝毫不在意自己是否被英国特务机关[钟塔侍从]盯上,但这次来拜访的对象太过特殊,他还不希望有人能从这次的会晤里分析出任何关于他自身异常的端倪。
毛呢大衣穿在他的身上也非常合适——它是修身加腰带的英伦设计,是自英国风靡世界的经典审美。
或许有些人是不爱系腰带的类型,但讲究礼仪的陀思向来将衣服穿得细致、服帖,一丝不苟,衬得腰身窄瘦,略宽的袖口长度盖过手背。
拐过路口,他找到了那栋有着蓝黄配色的小房子,罗伯特·斯蒂文森的住所。
院门没有上锁,草坪太久没有修剪清理过了,长度早就没过脚背,还有许多枯叶与野花落在其间。
陀思走过略微泥泞的石板小径,在屋檐下收起伞,抬手按响了门铃。
——直至门铃安静后的一分钟内,也没有任何人来开门。
陀思又按了一次,还是没有动静。
这不太合理,因为那位“怪人”在情报中极不爱离家的,除非采购生活必需品,否则就算出门也不会离开院落的距离。
两次门铃没有按来这栋小楼的主人,反而是引来了隔壁的邻居。
她是一个身材略丰满,头上紧紧扎着发髻的中年女士,特意开门出来,隔着院落向陀思喊道。
“你是来找斯蒂文森的?你是谁,他的朋友?”
“只是一位不请自来的拜访者。”
转过身的陀思礼貌回答道,并虚心向她请教,“是让他感觉被冒犯了吗?”
“冒犯?那个古怪的人不随意来冒犯别人就算他安分了!”扎着发髻的女士摆了摆手,“我还以为你是他的朋友,这样至少能收回我借他的二十英镑……不过你非想要今天见到他不可的话,我建议你可以强行进入试试,即使这样做有
点失礼。”
陀思:“嗯?”
“他已经有两天没出现了,整整两天,家里一点动静都没有。”
身为罗伯特·斯蒂文森的邻居,在了解他的程度上,再没有别人比她更有发言权。
“这不合常理。虽然我经常抱怨他的闹腾——您想想看,独自居住的他不仅会模拟和某人争吵,有时还专门爬上房顶大声念诗,或者半夜拿上一把铁锹去后院挖土再埋回去,任谁都会忍不住思考他什么时候会把自己埋进那个坑里。”
“他的一切行为都古怪极了,毫无逻辑与秩序,充满着自我矛盾的荒诞……最近似乎又在半夜大声说着什么魔术师小丑之类的……但至少,他制造出了自己还活着的动静。”
“您是想说他可能死在家中了吗?”听完这些情报的陀思出声问道。
“谁知道,真死了还好说,万一活着呢?这附近可没人敢进去招惹他,要是被铁锹砸到脑袋可不是好玩的。”
——大约是寻常装扮的陀思自外貌来看太过温和、乖巧且无害,扎着发髻的女士居然在最后还向他开了句揶揄的玩笑话。
“您看起来是专门想要拜访他,那就进去试试运气吧,记得看见那家伙想要抓起手边的东西时,就立刻跑快点,免得被砸破脑袋——噢,您看起来实在太瘦弱了,我还是建议您先站得离他远一些。”
“…………”陀思还是向回身进屋的她欠了欠身,“感谢您的提醒,夫人。”
院子的角落里摆着把刚才出现在对方描述里的铁锹,陀思用它砸毁了门锁,迫使眼前这扇并不结实的木门变得更够推开。
入目的大厅就已经相当凌乱了,写满字的纸张散落满地,好似被一阵大风席卷过这屋内——但窗户是关上的,插销也都牢牢的锁着它。
大多数被邻居认定为脾气古怪的人,在对待住所的态度上也极少有仔细打理的,更何况这位斯蒂文森先生的喜怒无常都已是附近公认的性格特质。
但除去满地都是的纸外,这栋小楼的内部其实相当整洁干净。
站在原地没动的陀思仔细端详了一圈,发现屋主连壁炉四周、包括壁炉上的小摆件都被擦得快要闪闪发光。
连这种最容易积灰的地方都显得如此干净有条理,很难将罗伯特·斯蒂文森与邻居口中的他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