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从玻璃门外朝里看,大概会觉得他们重叠覆盖,在接一个吻。
“可我已经……”江新停话说一半,又觉得争执无趣,咽下一口气,声音闷闷的,“好,干洗。”
又想起来:“那我的耳钉呢?”
程思稷将手从口袋里掏出来,掌心铺开两粒光华。
江新停伸手去接,指尖相触的瞬间,对方手指立刻严丝合缝地叩上,收回手。
“交换。”程思稷说,“等收到裤子,我还你。”
像一场交易已到尽头,江新停气闷,又觉得没有再留下的必要,拔腿从程思稷身边路过。
手腕被扯住,没有用太大力气,算是虚握。
“小麒。”程思稷站直身体,目光服软,“我饿了。”
江新停咬着嘴唇没说话。那颗小痣被抿进去,瞬间消失。
“中饭就没吃。”
苦肉计。江新停知道,程思稷有胃病。加班加点工作遗留的病根,以前他总要费很大的工夫才能将他从书房里哄出来吃饭,但有时候,自己会先被当作点心吃了。
江新停眼睫颤了颤,话语还冷硬,语气却先软了:“只有食堂。”
“可以。”程思稷从善如流地松开手,不将人逼得太狠,慢一步跟在后面凝视江新停在前方领路的背影,阔大的冲锋衣下包裹他匀称的身形,四肢纤长,看起来就很灵遖鳯獨傢巧。
三年前他的小孩离开他的时候,被他教得很好。头发是循规蹈矩的乌色,是细的软的绵的,像春雨一样,耳垂如剔透的软糖,干干净净,凑得足够近,还能看到上面细小的绒毛,轻轻吹一口气,它就变成淡淡的霞色。
而现在的江新停拥有很多他未知的习惯,染了灰色的发,打耳洞戴耳钉,但还是漂亮,愈发漂亮。之前他的好看尽在掌握,如今的他像旁曳斜出的蔷薇,增添一抹莫测的美,勾起人的胜负欲。
让人更想侵占。